根据皖人社秘〔2012〕15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届未就业且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其尽快就业,请各系通过辅导员班主任等途径,统计本系困难毕业生目前的具体就业状况。对符合求职补贴申请条件的,要做好宣传,使他们及时了解掌握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重视和关怀。
一、统计对象和范围
学校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认定的2009级困难家庭学生。
截止
二、对于属于统计对象和范围内的“双困”毕业生,各系党总支要逐一核实,并通知他们自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一式两份。学校组织初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由学校到淮南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中为符合发放求职补贴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经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会同市财政部门予以审核确定,可以获得按500元/人的标准求职补贴。
三、各系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系未就业家庭困难毕业生情况统计表于